北京全面推行水影响评价制度

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,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(评价)、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,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,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并联审批。今后,项目建设单位只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一份报告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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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水影响评价制度后,原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(评价)、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三项行政许可合为一项,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,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实施并联审批。今后,项目建设单位只需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一份报告即可。